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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11所高等军工院校也招艺术生

发布时间:2024-01-01 08:09:33
阅读: 15590
发布者: 足球直播小久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一批教学严谨、校风优良、学习氛围极好的大学——全国高等军工院校联盟。

  该联盟由南京理工大学牵头,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共同发起,共16所。其中,有11所招收艺术生,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

  学校简介: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校本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由工业与信息化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

  艺术实力:哈尔滨工业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中断了多年,依据学科发展特点,2022年起建筑学院环境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恢复招收艺术类考生。

  学校简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著名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艺术实力:北航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于2002年,2006年成立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下设数字动画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绘画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及数字媒体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院与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建“数字媒体艺术研究中心”和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共享数字科技高端研究实验环境。学院自2007年开始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绘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数字动画艺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学校简介:北京理工大学,是首批颁布的全国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国家“985工程”、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行列的高校。

  艺术实力:设计与艺术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三十余年开拓进取。学院以“提升艺术品质,创新设计内涵”为宗旨,推行“设计文化传承”与“国防设计特色”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策略,现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

  学校简介: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人才教育培训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先后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及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艺术实力:现有理工类工业设计和艺术类产品设计(原工业设计)两个本科专业,属陕西省特色专业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拥有“设计学(原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工业设计”及“工业设计工程”两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点和“工业设计”博士授权点。

  学校简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工业与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共建高校。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

  艺术实力:艺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具有设计学和美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设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两个专业。和相关学院合作招收博士后,形成了专业建设互融与互补、专业与学科一体化建设的格局。

  学校简介: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12月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

  艺术实力: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成立于2010年7月,设有工业设计二级学科博士点,设计学(涵盖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3个方向)、传播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等4个硕士点。设有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广播电视学等5个本科专业。

  学校简介:中北大学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理工为主,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41年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兵工学校——太行工业学校,被誉为“人民兵工第一校”。2020年山西省委支持学校率先发展,创建“双一流”大学。

  艺术实力:艺术学院现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 3 个专业。2014 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2017 年获批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同年与我校工科进行“艺工融合”,自主设立“信息艺术与技术”二级学科博士点,形成省内艺术学科鲜有的本、硕、博三级教育体系。

  第一条 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真实的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各类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街道学院路3号,邮编:030051。

  第七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为:。学校本科招生网址为:,电子邮箱: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zbbkzs)。日常办公及录取期间咨询电话,传真。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同时学校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并督促、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十四条 学校对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教育培训目标、办学条件等真实的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大多数都用在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及其他少数民族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科类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与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按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投档方式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以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有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二十四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对实行“专业+院校”填报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其有关法律法规直接投档到专业;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同一专业组内的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如果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尚有缺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 对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不足以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定考生情况及各单科成绩,依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结合考生兴趣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有缺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不足以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体育课成绩仍相同,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科及不分文理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本科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对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方式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实行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格外的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已经构建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征”于一体的本科生资助保障服务体系,涵盖了国家奖助学金、综合素养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生资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简介:长春理工大学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现在已经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和国防特色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院校。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法规及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长春理工大学卫星路校区(主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光机社区卫星路7089号

  上述学费标准是我校根据《关于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吉发改价调联[2023]152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体育学院等五所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22]518号)等文件拟定,具体额度以吉林省教育厅备案审核通过的额度为准。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通识教育培养期间,按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分流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出国学习期间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同时按照国外大学学费标准向外方缴纳学费。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保障型资助项目;温暖工程、亲情工程、爱心阳光驿站等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王大珩奖学基金、正荣奖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构建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的“四位一体”资助工作体系,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支持和保障。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住宿费及日常生活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依据学生详细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由于朝鲜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不建议有朝鲜语基础的考生报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全英文授课,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授课教师采用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应用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业类课程授课语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类)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专业(类)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不足以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录取。在按专业(类)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考设计学类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有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填报我校应用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至上述三个专业中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

  10.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有关政策录取。

  学校简介: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共建高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7平方米;生师比15.1;专任教师1138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3.7%;教学科研仪器设施总值3534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值16910.5元;图书143.8万册,生均图书68.8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3人、4人、5人、6人、7人、8人、10人、11人间。新生入学后,宿舍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任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养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采用“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在每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年结束时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结算。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具体按照《沈阳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住宿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兵工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合乎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年,二等2750元/年,同时设有校助学金。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减免:按照学校有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入学后根据真实的情况,分别采取对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沈阳理工大学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提供部分课程教育。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该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该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沈阳理工大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沈阳理工大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沈阳理工大学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共同授课。

  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机械制造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信息学与计算技术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材料学与材料工艺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仪器制造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学习时间作为必要条件。

  以上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别的条件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各省(市、区)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高水平运动队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和分值。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不足以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还没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学校简介:西安工业大学创建于1955年,2011年成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2年实现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2016年实现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2017年实现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2018年入选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简介: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本科院校。1999年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